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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使馆地址:北京三里屯东五街1号
签证领区划分
北京: 除上海领区外的其他中国地区均可办理
上海: 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苏、江西
广州: 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
受理及办公时间
丹麦使馆签证受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,但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。
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四09:00---11:00
注意事项
1、当签证获得批准后,应出具有效定期往返机票原件和复印件,以获取签证和护照,提交机票两天后可领取护照。
2、申请材料的不完整将会导致签证申请时间的延迟或拒签。申请人需到使馆面签。
3、公证书需经外交部和使馆的双认证。
当您领取签证时,请携带:
A. 由使领馆开具的申请凭证(在使领馆接受了您的签证申请时,您将收到此凭证)。
B. 能涵盖您在申根区全部旅途,且最低保额为30,000欧元的医疗保险证明。
C. 确认的机票(只在签证官事先特别要求时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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