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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签证须知

捷克驻北京使馆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

领区划分
北京: 除上海领区外的其它省市
上海: 上海、安徽、浙江、江苏

受理时间
申办停留期短于90天的签证应在申请表递交后的30天内办理。但是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


贴示
1、如果有旧护照必须提供;如旧护照丢失,需要当地派出所挂失的报案手续单或申请人亲自写的详细丢失说明
2、申请者提供的所有的材料均需提供英文译文(如机票,酒店等)
3、申请捷克签证须由申请人亲自递交。如果申请人年龄小于15岁,申请人不需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可以由其合法监护人代交
4、申请人须出示所要求材料的正本和复印件,正本在签证申请程序完成之后返还申请人(例如,邀请函,保险,飞机票…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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